12月 27日(星期天) 伏天的历练- 攀登高骊山 2015最后的爬山
高骊山位于镇江市西南郊,句容与丹徒两区的交界处。主峰海拔425.7米,为镇江地区山高度排名第3,而攀登难度最高之山。由7个大小不等的山峰纵列大致成东西向排行组成,全向长约4.5公里。东北起于韦岗镇东家庄,西南止于仑山水库边小茅山。山中有大小涵洞,此山也常做部队演习拉练之所。被驴友誉为镇江地区“最难攀爬山峰”和“最值得攀爬山峰”,是驴友拉练之胜地。穿越线路基本是在山脊上行走。有一段是从山谷直线向上攀登的,约5米,壁上岩石似积木般堆积而成,不用绳索亦可。攀上去后,回望对面沟壑,有突出尖石悬于崖上,长约3米,那便是我们穿越时最佳拍照处。最险、最美处是鲫鱼背,长约百米,似龙脊般削立,无立足处,人行其上须弯腰慢起,万分的谨慎小心,遇大风时,风声呼呼衣袂飘飘发丝乱飞,人不能直立,稍有不慎便会被风轻吹了去。高骊山全长直线距离4.5公里, 由东向西蜿蜒连绵、起伏不是很大,似一条静卧长龙。山体主要由页岩、砂岩、灰岩等构成,山石大且多,有几处大石块没来由的很险地堆砌,却又相安无事有惊无险,似有神来之手。石上偶露海底生物痕迹,想必此处曾是白茫茫一片沧海。高骊山属早石炭世中期地层,距今约3亿多年,故而山上植被富饶,灌丛居多,常见灌木有白檀、山胡椒、野山楂、胡枝子、杜鹃、乌饭树等,乔木层有栓皮栎、麻栎和白栎等。野生树木有楮树、青冈栎、冬青、石楠、槲树、化香树、松、山槐、野鸦椿、黄连木、野漆树等。 藤本植物有木通、紫藤、拔契等。如此多的野生植物,恰似多彩华裳,造就了高骊山的秀美。
相传有一位高骊国的美丽女孩,来到镇江西部的一座山(那时处于海洋之中),正陶醉于眼前的美景时,忽见一艘船向她靠近。原来是东海海神带着满船的好酒前来,准备聘她为妻,她拒绝了东海海神的请求。东海海神一恼怒,将船弄翻,船变成了一座山,这座山被后人称为船山,而高骊国的美丽女孩所站着的山被后人称为高骊山。
本次活动非常规路线,中途会穿插部分无人走过的野路,强度会比以往有所加大。 【活动时间】2015年12月27号周日, 一日行程【活动地点】江苏镇江
【活动类型】徒步、登山、穿越、摄影、交友
【活动强度】★★★☆☆)
【风景指数】★★☆☆☆
【活动费用】110/人【活动领队】阿贵 18550526570 QQ/微信:646768545
【人员要求】年满18周岁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,身体健康、无心脏病、高血压、恐高症等,男女不限。(未成年人需亲属陪伴负责安全)
15人成行,33人封顶
请各位友友合理安排时间,踊跃报名参加活动,
装备要求:双肩包,徒步鞋,登山杖,手套,午餐以及饮用水。
草地午餐:午餐自备干粮、水果,驴友围座草地上一起野餐,食物共享原则。
有保温壶的驴友可以装满开水、米粥、热咖啡等类似FB物资。
为配合山区的防火安全管理,本次活动严禁带火上山
身心要健康,有团队精神,路遇堵车,走错路等请勿抱怨,领队不是导游更不是保姆,找廉价旅游的请不要报名,没有团队意识的人谢绝参加。领队有权根据人员结构,地理环境,天气等特殊情况,调整行进路线和活动计划。
[注意事项]
关于安全
①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身心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本活动;儿童需由大人携带看管;
②户外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挑战性,这正是其独特魅力之一,请清楚认知后认真谨慎报名参加;
③如有不适合户外运动的疾病,如心脏疾病、高血压、哮喘、急性传染病、精神有问题等患者请勿参加;
④参加活动者须服从领队安排,严禁个人私自行动或违规操作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!
⑤户外运动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,生命只有一次,请珍惜!户外保险按个人需要自行办理
⑥活动中请各自保管好自己的财务,如有损失由自己负责。
关于团队
①户外运动的主体是个团队,提倡“人人为我、我为人人”的团队互助精神,共同完成一次愉快的户外活动;
②成员之间相互尊重,遇到问题时欢迎提出积极的建议或意见,一旦领队统一决定则须共同服从安排;
关于环保
①遵守“只留下脚印,只带走照片”的户外环保宗旨,尽可能将对自然的影响降到最小;
②不得随意乱砍乱伐、捕杀动物以及娱乐性篝火,尽可能保护环境的自然原始生态;
③尽量少携带可能会在活动中产生废弃的物品,包括铁、玻璃、塑料等包装制品;
④不使用石油化工洗涤用品以及其他物品或行为,避免对水源的污染;
⑤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、饭碗、杯子等物品;
⑥养成携带垃圾袋的好习惯,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降解垃圾,须带到有处理能力的地方丢弃,可降解的垃圾须深埋;
其他
免责声明:
尊敬的驴友,您一旦报名(含代报名)并选择参加此次活动的,均视同您已经自愿接受本免责声明条款:
本次活动属非盈利性活动,活动发起人(领队)仅是此次活动的联系人,领队起的作用仅是行程协调作用,户外活动可能具有不可预知的危险,参加者必须充分审视此次的活动,如在活动中发生任何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时均由参加者自行承担,与活动发起人(领队)无关,参加者的任何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活动发起人(领队)赔偿。
在活动中,如产生交通、就餐、住宿、门票、个人保险等费用时,活动发起人(领队)仅负责为参加者代订(购),该活动属驴友自助活动,如出现任何经济纠纷,活动发起人(领队)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。
户外运动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,实施过程中如遭遇意外(包括恶劣天气、危险环境等不可抗外力因素影响)时,领队有权调整甚至取消计划,请参加者理解认同;
如发生重大问题,双方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进行磋商谅解,如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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